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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05-26 16:54|编辑: 孙老师|阅读: 998

摘要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16年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24人,其中理工类13人,文史类11人。

  招生专业:英语。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山东省2016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 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的科目不得少于9个,其中英语科目等级必须为A;

  3. 高中阶段年级综合排名位列年级前5%;外国语学校及外语特色学校可放宽至年级排名前10%且英语科目成绩位列年级前5%;

  4. 具有突出的外语特长,高中阶段曾参加全国英语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在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等方面有一定研究;或参加过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果。以上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27日—6月2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网上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有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3)有关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校本选修课学习情况的写实记录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 确定测试资格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6月7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进行英文水平测试(包括英文朗读、口译、问答)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同时,学校还将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6年6月11日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6年6月7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届时予以关注。

  4.公布入围名单

  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文理科类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规则。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一批控制线,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文理科类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5分。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 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3. 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 E-mail:ouczs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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