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文件精神,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江南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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