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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2017年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省队选拔赛的通知

2017-09-21 14:17|编辑: 赫敏|阅读: 1453

摘要

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福建省队选拔赛将于2017年10月11日-12日在厦门大学举行,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验考试,共27名优胜者参加选拔赛。

福建省于9月19日发布关于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福建省队选拔赛的通知。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福建省队选拔赛将于2017年10月11日-12日在厦门大学举行,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验考试,共27名优胜者参加选拔赛。

各设区市科协、 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

根据中国化学会竞赛工作安排和省科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福建赛区竞赛的通知》(闽科协发〔2017〕14号),定于2017年10月11日至12日在厦门大学举行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福建省队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根据2017年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成绩,择优选取前27名优胜者参加选拔赛。

点击查看:福建省2017年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省队选拔赛入选名单

二、时间地点

省队选拔赛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验考试。

理论笔试:2017年10月11日19:00~21:00。

实验考试: 2017年10月12日8:00~12:00;13:00~17:00。

考试地点: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三、考务要求

1.省队选拔赛由省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承办。选拔赛理论笔试和实验考试由省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命题,理论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实验考试分值100分。省队队员根据初赛成绩(50%)、选拔赛理论成绩(30%)和选拔赛实验成绩(20%)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取;综合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选拔赛实验成绩高者优先。入选省队的选手必须是第三十一届中国奥林匹克(初赛)一等奖获得者。省队人数待全国竞赛组委会通知。

2.参加省队选拔赛的选手,须经所在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相关设区市组织单位和选手所在学校须指派1位老师陪同,负责学生安全等工作。请参赛选手于10月11日8:30~18:00,凭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到省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大学同安二号楼106室)报到,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3.省队选拔赛实行“双证”齐全准入原则。参加竞赛的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双证”不齐全、非普通高中学生的不得进入考场,学生证、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相关设区市组织单位须告知学校、指导教师和考生。实验考试的实验服由选手自备,不得携带、穿着带有学校标志的物品和服装,实验服上不得有任何标记。

4.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条例》和《福建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管理、考点设置、考场巡视、组织评卷等竞赛工作,切实加强考场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赛事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按上述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法办。

5.参赛学生和指导老师的交通、食宿由各校自行解决。往返交通、食宿费,有条件的可由市县科协、教育局或市级组织单位统一承担,鼓励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厦门大学附近的住宿信息及其他事项,可向省化学会咨询。联系人:陈毅辉,联系电话:0592-2180027。

福建省中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声明:本文来源于福建省教育厅官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 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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