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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解读

2018-04-08 14:34|编辑: 张老师|阅读: 709

摘要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具体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结合本人专业志愿填报进行录取。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对比2017年,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更加细化和明确,政策上并无变化。具体如下:

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 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 于 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 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结合本人专业志愿填报进行录取。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 A+A+的加 3 分, A+A 的加 2 分,AA、A+B+ 或 A+B 的加 1 分),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 5 人,专业间不设级差。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如获以下奖项之一,录取时不受“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 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 人”的限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 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1)至(4)项获奖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公示 为准。

声明: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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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政策解读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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