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对比2017和2018年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来看,并没有变化。具体如下:
优惠及录取政策
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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