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在线

登录 | 注册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附要点提示

2018-04-18 10:38|编辑: 赫敏|阅读: 635

摘要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怎么填报?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公布,2018年高考时间安排如何?录取批次如何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如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怎么填报?自主选拔在线整理重要信息,供考生参考。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在违规处理上,进一步明确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属于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在组织管理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以及各高校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点提示

一、考试安排

江苏省2018年高考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三、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平行院校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五、特殊类型招生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志愿填报,按我省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5〕2号)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

2018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分两类进行:

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昆山杜克大学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

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高校,其入选考生于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http://gkzy.jseea.cn)专设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多种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5号)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29日17:00),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农村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立即下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综合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直接联系管理员删除。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江苏2018高考江苏志愿填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8-04-10

没有更多了

  • 四川省新高考政策    

  • 2025新高考政策

  • 江苏高考政策解读

  • 广东高考政策

  • 山东新高考政策

  • 浙江新高考政策

  • 河北高考政策

  • 广东新高考政策

  • 强基备考

    强基备考

  • 综评备考

    综评备考

  • 选科指导

    选科指导

  • 优质试题

    优质试题

  • 热门资料

    热门资料

  • 校测指南

    校测指南

  •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

  • 升学规划

    升学规划

  • 查分数线

    查分数线

微信识别二维码 关注官方公众号

自主选拔在线

zizzsw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