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和《江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在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审核工作已结束,请考生自行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将获得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30日-6月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或监察处反映。招生就业处电话:0510-85915666,监察处电话:0510-85913557。
江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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