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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综合评价院校名单出炉,无增加无减少

2020-04-24 20:15|编辑: 王老师|阅读: 6129

摘要

2020年江苏省院校名单不变,依然分为A类和B类两种,共计21所院校。

近日,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2020年江苏省院校名单不变,依然分为A类和B类两种,共计21所院校。

江苏省2020年综合评价院校名单

经批准,共有21所高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A类高校9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监督机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学合理确定报考条件,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从选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角度出发,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

试点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后,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省属试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提醒:从今年通知来看,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院校名单跟2019年一样,分为A类9所,B类12所,共计21所高校。

在简章制定中,新增领导机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说明,新高考实施,对综合成绩折算产生影响,为适应新高考,今年可能会存在调整,我们拭目以待!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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