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在线

登录 | 注册

江苏省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于5月10日前发布

2020-04-24 20:26|编辑: 王老师|阅读: 2008

摘要

江苏综合评价试点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后,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近日,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中说明,各校需于5月10日前公布招生简章。

具体说明如下:

试点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后,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

省属试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提醒:按照往年惯例,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后, 不久后各校将陆续发布招生简章。我们持续更新更新消息,请保持关注!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江苏综合评价院校名单2020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重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2020-08-04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