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据简章获悉,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要点信息,供大家参考。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要点
1、报名条件
第一类: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对应各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类:特长考生,指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字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
2、选拔及录取办法
选拔办法:一类考生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二类考生,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高校测试办法:分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
录取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高考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高考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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