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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要点:特长类学考成绩可低于40分

2020-05-13 14:51|编辑: 周老师|阅读: 422

摘要

5月13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正式发布,普通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达60分及以上。

5月13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正式发布,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要点信息,供大家参考。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要点

1、招生计划及报考专业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75名。招生专业(类)分不限科目类(20人)、单限物理类(45人)、中外合作类三种报考类(10人)。

2、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且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60分及以上。

高中学考成绩在40分及以下,但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字特长类、艺术特长类及体育特长类某一项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

3、选拔及录取办法

选拔办法: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报考类别以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名单。

录取办法: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60%(各项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4、重要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6:00;

材料评审:6月2日-6月5日;

材料评审结果查询、缴费:6月6日-6月15日;

准考证打印:6月19日起;

综合素质测试:7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7月15日起。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拔在线团队综合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完整版出处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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