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在线

登录 | 注册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06-05 11:50|编辑: 梁老师|阅读: 1371

摘要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已经发布,通知对2020高考报名、考试、招生章程、志愿填报、录取等问题进行说明。

近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对2020高考报名、考试、招生章程、志愿填报、录取等问题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41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含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报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 1
  • 2
  • 3
  • 4
  • 8
前往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2020高考江苏2020高考

全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汇总2020-07-06

没有更多了

  • 四川省新高考政策    

  • 2025新高考政策

  • 江苏高考政策解读

  • 广东高考政策

  • 山东新高考政策

  • 浙江新高考政策

  • 河北高考政策

  • 广东新高考政策

  • 强基备考

    强基备考

  • 综评备考

    综评备考

  • 选科指导

    选科指导

  • 优质试题

    优质试题

  • 热门资料

    热门资料

  • 校测指南

    校测指南

  •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

  • 升学规划

    升学规划

  • 查分数线

    查分数线

微信识别二维码 关注官方公众号

自主选拔在线

zizzsw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