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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0-06-08 11:13|编辑: 梁老师|阅读: 1790

摘要

江苏省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已经正式发布,各高中学校组织填写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各高中学校组织填写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6月25日前要完成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审核和公示、确认工作。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使用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20〕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省高校招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0〕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试行)(附件)(以下简称评价表),现就评价表使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表栏目及填写内容要求

评价表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方面设置基本信息、担任职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体质与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其他特长、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处分信息、自我陈述和签名盖章等14个栏目。每个栏目均对填写的内容字段、字数等都作了相应限制,力求既全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又集中反映考生个性特长,文字简洁明了。每个栏目填写内容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政治面貌”,考生填写“党员”“团员”或群众。

2.担任职务:限填两项。具体填写内容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若没有,则填“无”。下同。

3.荣誉奖励:限填三项。具体填写内容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建议填写等级最高的荣誉和奖励。

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据实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或等级。从2021年起,由省统一平台自动生成。

5.学科特长: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门奥林匹克竞赛学科,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填写。

6.体质与体育特长:体质健康测试按在校学习期间计算出平均得分,然后根据得分判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从2021年起,由省统一平台自动生成。体育特长获奖情况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填写。

7.艺术特长:获奖情况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填写。

8. 科技特长:科技创新发明与专利等,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填写。

9.其他特长:根据表格提示如实填写。

10.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限填三项,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填写,建议填写获认可度高的内容。

11.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限填两项,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填写,建议填写获认可度高的内容。

12.处分信息:限填一项。从2021年起,由省统一平台自动生成。

13.自我陈述:重点展现学生自我认识与个性特点、学习收获与成长体验、人生志向与生涯规划等,限300字内。学生自主撰写。

14.签名盖章:学生签名确认、班主任审核签字、学校盖章确定表格内容真实。

二、评价表格式要求

学校不得改变表格样式。表格内填写的内容,以宋体五号字为宜,特殊情况可根据内容适当缩小字号。填写后,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每名考生的评价表为一个独立文档(非压缩包),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作为文件名(身份证含X的使用大写)。

三、评价表报送要求

省教育厅根据“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有关普通高中学校。相关高中学校组织填写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6月25日前完成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审核和公示、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将本校“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表(含纸质和PDF电子文本)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石允剑,联系电话:025-83235841,电子邮箱:895014626@qq.com (mailto:@qq.com)。

其他非“强基计划”招生高校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报送办法,根据相关高校要求报送。

四、工作监管要求

各地要加强宣传和解读,认真做好“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公正、报送及时准确。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评价表须经报名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校内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确认。强化监督问责,对弄虚作假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统一使用省级评价平台要求

当前,我省高一高二学生已使用省级统一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平台(简称省级统一平台),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统一平台填报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填报过程中的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指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从2021年起,在学生每学期填报的基础上,平台先自动生成包含高中三年内容的汇总表,然后在汇总表的基础上,学生根据栏目填报要求,自主选择和填写最终要呈现的内容,再生成评价表。最后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省级统一平台,生成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PDF格式),并自动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作为文件名,可由学校统一下载保存,供学生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按需调取。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试行)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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