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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报送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通知

2020-06-08 11:28|编辑: 张老师|阅读: 4743

摘要

河北省考生报考强基计划,考生所在中学应在6月25日前完成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填写、审核和公示、确认等工作。

6月初,2020年强基计划网上报名结束,目前处于省招办提交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阶段,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河北省关于报送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通知,供参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自2020年起,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并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形成的综合成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0〕1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照教育部要求,为统一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制定了《河北省“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见附件),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个性特点及突出表现等四个方面。请各市教育局将“强基计划”报名考生名单(另附)按照“毕业证中学名称”下发至有关普通高中学校,由学校组织填写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评价表由学校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力求简明、避免繁琐,原则上不可附页,有关内容务必真实、可追溯。

  2. 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表应为一个独立文档,以考生“身份证号_姓名”作为文件名(其中“_”为英文输入状态下的下划线),文件格式统一为“.doc”(即Word文档),例如“110101200001010101_张三.doc”。因“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文件格式要求严格,请各学校务必按上述规范上报,并请各市教育局做好审查。

    三、各学校应在6月25日前完成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填写、审核和公示、确认等工作。请各市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将本市“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电子版)汇总后,打包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填写与报送工作,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公正。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经报名学生、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校内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确认。各市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311-66005100

    邮箱:262172363@qq.com

    附件:河北省“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20年6月5日

    附件

    河北省“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考生本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身体健康状况

 

高中毕业学校

 

学籍号

 

综合素质评价维度

道德

品质

公民

素养

学习

能力

交流与合作

创新与发展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评价等级

(按A、B、C、D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体育与健康

           

音乐

美术

研究性学习

物理实验

化学实验

生物实验

           

个性特点及突出表现

(简要介绍考生的个性特点和在学科素养、艺体才能、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情况。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0字。)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河北省吴桥中学,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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