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同步更新,具体如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0〕17号)要求,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并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形成的综合成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为做好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具有重庆本地学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应按《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29号) 关于“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下称“素质报告”)的要求,在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中,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等五个维度,真实记录能充分反映学生个性特长的典型表现和事实材料,形成素质报告。特别是报考“强基计划”的学生,要根据所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招生简章要求,有针对性地遴选材料、填写报告,力求简明、避免繁琐。
市内社会考生以及市外回渝考生,由各区县指定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在评价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提供的素质报告,原件由学校交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存档。
二、工作安排
6月1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在评价系统中完成并生成素质报告(PDF格式文件),打印纸质件并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素质报告纸质件,经学生本人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袋。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确认。
6月10日前,各学校素质报告电子文档要以考生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用光盘及移动硬盘两种存储方式报送至各区县教育部门。
6月15日前,各区县教育部门对学校报送的素质报告进行核查,并将通过审核的素质报告电子文档光盘及移动硬盘拷贝文件报送至市教育评估院。
6月25日前,市教委完成报考“强基计划”学生名单与素质报告比对确认工作。
7月7日前,市教委上传考生素质报告电子档案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工作保障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必备材料,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县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对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学校综合素质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每位考生均有符合相关要求的素质报告。
四、其它事项
普通高中学生素质报告报送程序及具体安排,由市评估院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教委基教处,钟波,63612104;
市教育评估院,梅永鲜,67716390;
市教育评估院,卢锦运,6771611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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