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366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通过书面评审的366人具体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一、满足专项条件之一且入围的特长生(按分专业计划数2倍)共有91人;
二、按分专业计划数5倍的考生275人。
专业 | 计划 | 普通生 | 特长生 (经专家委员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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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最低分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人数 | ||
英语 | 6 | 89 | 31 | 6 | 77 | 12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 | 85 | 56 | 18 | 58 | 16 | 无 |
土木工程 | 8 | 81 | 40 | 8 | 40 | 7 | 无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8 | 85 | 40 | 4 | 36 | 17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0 | 74 | 54 | 7 | 36 | 20 | 2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0 | 77 | 54 | 5 | 20 | 19 | 2 |
总人数 | 50 | / | 275 | / | / | 91 | / |
现将通过书面评审的具体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请下载页面下方的附件1和附件2;考生可登陆“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审核有先后时间差,若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如有遗漏或者对公示结果有疑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it.zj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4-88229097。反馈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16:00。
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6月14日-6月20日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我们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
立即下载:附件1: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符合章程规定专项条件之一且入围的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数2倍,含同分)
立即下载:附件2: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按学考折算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数5倍,含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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