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6月15日正式发布,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根据简章整理了浙江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的要点信息,供大家参考。
浙江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要点
1、报名条件
没有成绩排名、竞赛奖项具体要求:
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且通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上海市2020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招生10人,专业均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包括物理,化学与生命科学;
毕业后获得浙大毕业证、学位证、合作大学学位证;
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3、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2020年6月10日-6月25日17:00;
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
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6月29日后可查询;
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后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综合面试分数线公布:8月1日;
面试:8月3日
4、考核及录取
综合面试:
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
录取:
根据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参加校测,考生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