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答:艺术类录取分两批进行。艺术类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答: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答: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答: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志愿填报已于7月29-30日完成;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志愿填报于8月25-26日进行。
答: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答:艺术类考生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答: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49.分别通过两个艺术类别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是否这两类志愿都能填报?
答:艺术类第一批是传统志愿,可以兼报。艺术类第二批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同段不能填报不同类别志愿;故考生只能选择两类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在艺术类二批二段填报了播音主持类志愿,就不能再填报艺术类二批二段编导类志愿。
答:我省艺术类考生系统默认兼报普通类,因此无论专业省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只要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相应分段线,均能转报普通类志愿。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艺术类和普通类的录取进程有重叠,故艺术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以下情况不能兼报: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艺术类第一批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