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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考生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01 15:32|编辑: 李老师|阅读: 298

摘要

近日,浙江音乐学院最新发布了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考生需要注意的问题,供参考!

近日,浙江音乐学院最新发布了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浙江2021年三位一体招生即将拉开大幕,相关考生要及时关注啦。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考生需要注意的问题,供参考!

招生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计划招收16名;表演专业计划招收28名,其中越剧演员8名,越剧音乐伴奏20名。

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10:00-16日15:00

测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28日(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综合素质测试分值计算方法

舞蹈: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作品表演成绩45%+基本功测试成绩45%+舞蹈即兴成绩10%

表演:

1.越剧演员: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唱腔成绩25%+基本功成绩20%+剧目片段表演成绩45%+命题即兴小品表演成绩10%

2.越剧音乐伴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乐器演奏成绩50%+越剧唱腔作品演奏与视奏成绩20%+视唱练耳成绩15%+基本乐理成绩15%

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5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

普通高中毕业生学考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4分(中职学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中毕业生学考成绩计算办法。)

注:考生学考成绩按该校指定的“九门科目”成绩计算。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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