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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2021-03-26 14:13|编辑: 梁老师|阅读: 1198

摘要

宁波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结果已经正式公布,共计3058名考生通过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3月30日下午15:00前进行网上缴费,4月6日-9日打印准考证。

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40名,其中非师范类175名,师范类245名,中外合作类20名。

今年,宁波大学共收到报名材料12496份,其中非师范类4833份(包含特长生149份),师范类7478份(包含特长生249份),中外合作类185份(包含特长生7份)。

一.评审规则

资格评审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1.对于符合非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不多于各类别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各类别报名数大于计划数6倍(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排序;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5)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对于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直接获得参加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二.入围条件

经过专家评审,共有3058名考生的报名材料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参加综合测试资格,其中非师范类1208名(包含特长生115名),师范类1725名(包含特长生193名),中外合作类125名(包含特长生5名)。

非师范类、师范类、中外合作类非特长生入围条件

排序方法 非师范类 师范类 中外合作类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最低分 92分 90分 80分
学考A等科目数 6A 5A 2A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26分 26分 26分
语文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8分 10分 8分
数学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8分 8分 10分
外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最低分 10分 8分 8分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

1.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3月30日下午15:00

2.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方式:登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在考生“书面评审结果”状态中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3.网上缴费

(1)缴费金额:140元/人

(2)缴费对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

(3)若使用银行卡缴费,网上缴费最后一步请务必点击“返回商户”按钮。

(4)系统于3月30日下午15:00准时关闭,请考生务必在该时段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5)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测试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4月9日下午15:00

五.综合测试时间

非师范类、中外合作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师范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

具体要求及安排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即将发布的《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公告》。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7600233,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00——16:30。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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