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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公示

2021-03-26 16:27|编辑: 梁老师|阅读: 333

摘要

近日,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正式公示,共计973名考生通过初审,其中建筑学专业755人,工业设计专业218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招就办对考生上传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初审,同时对考生的学考等第、选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复核,现将符合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3月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电话:0574-87616666; 纪委监督电话:0574-87610980。公示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

附件:

立即下载建筑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立即下载工业设计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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