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共有327位考生同时符合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基本条件及素质特长考生三类条件之一,直接获得所报测试组类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资格。
现将对应考生名单(以报名编号为序)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16:0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6-88669696/85137102(招生办公室)
0576-88665794(纪检监察)
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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