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关于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经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通知显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等3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济宁医学院等5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山东艺术学院等13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泰山学院等2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上述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建设,采取措施切实提升其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以上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启动招生后,承担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不再保留,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
本次山东共计10所院校获批新增,其中博士学位的有,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烟台大学的法学、数学、药学。需要加强的博士学位有山东艺术学院的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
研究生学位的专业有:济宁医学院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德州学院的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枣庄学院的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潍坊学院的电子信息、机械、农业。山东交通学院的机械、土木水利、交通运输。需要加强的有泰山学院的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山东政法学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