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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5月13日开始

2013-05-02 15:06|编辑: 符老师|阅读: 141

摘要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上各类考生志愿填报5月13日开始。

 

​  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凡是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包括已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面向上海与我省自主选拔改革试验预录取的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考生,请近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凡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于5月13日至15日期间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 (www.zjzs.net) 高考报名系统,选择“志愿填报”功能,在本人取得入选资格的高校中选择填报志愿,并提交确认。放弃所有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选择“放弃填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兼报自主选拔与艺术特长生,且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选择其中一所后,即自动放弃其他高校入选资格。

  按规定,高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在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改革试验预录取考生在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本次所填志愿是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投档的唯一依据。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须对志愿(包括放弃志愿)予以书面签名确认。如不按规定确认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高考成绩发布之后,本次已填报自主选拔或艺术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已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院校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第一批招生录取时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考生志愿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反馈有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对达到第一批控制分数线的有关考生,按招生院校高考前确定的降分幅度予以投档。已被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后面各批次将不再录取。

 

立即下载: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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