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对比2017和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来看,并没有变化,即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需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录取原则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
优惠政策:若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B,必测4C。
4.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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