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3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文史类518分,理工类474分
本科二批:文史类467分,理工类425分
本科三批:文史类345分,理工类332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160分,理工类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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