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0年本科优先投档线上投档情况,但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乌龙,相信眼尖的你们也看出来了,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广东理科考生632分填错志愿,985分数报了三本学院
从这张理科投档分数表,红框部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计划招生数2280人,本一批投出1人,分数为586分,全省排名为27000多名,在其之后,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计划招生数31人,本一批投出1人,分数为632分,全省排名7400名左右。
此外还有:559分、排位10466位的文科生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录取,536分、排位20290位的文科生被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全部为这些院校在此次投档中的“独苗”。
广大网友表示不解:这等考生完全可以报读“双一流”高校或者省内高水平大学的理想专业,却为何作出这种选择?也有网友认为,考生可能要报考的是其“母体”。
其实这种情况在往年也出现过,分析起来可能存在两种原因:一是因为自身情况而对某所院校“情有独钟”或是看好其某个强势专业(据最新消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招生办表示,理科586分考生并非误报);二是因为填报志愿时没有把握好合理梯度,后一种原因更值得考生和新一届高三警惕。
实际上,大多数高校如今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有效降低了高分考生“滑档”风险。这让很多考生都敢于冲报往年投档排位都高于自己排位的高校,但也有人因此不服从专业调剂,导致“冲一冲”失败,此时他又没有填报往年投档排位与自身相当的高校,进而最终造成他投档至往年排位大大低于自己的高校。省考试院提醒,高分优先投档并不是绝对的高分保护,考生如果对选专业有追求就应该“慎冲”,既要合理拉开“冲、稳、保”之间的梯度,又要防止梯度过大,甚至梯度缺失,尽可能减少遗憾。
我们不清楚报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的那位考生是不是填报失误,还是什么原因,但是,985、211院校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和三本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就多了四个字“成都学院”。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所以,考生、家长一定要看清楚招生简章。
根据今年公布的数据,广东理科632分完全能上众多211或985高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创建2001年,位于成都,是教育部承认的独立院校,在各省招生分数基本处于本二批次,且,学费会高不少。这位考生在广东高优投中成了今年唯一一名报考的。
综合来看,确实挺可惜的,第一学历在往后无论是考研还是工作中还是很重要的。如果是因为志愿失误,估计考生会选择再来一年吧。
再次提醒未来的各位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时还是要格外小心,视填志愿为再高考,避免出现“乌龙”事件,努力争当“捡漏王”!
什么是独立学院?
所谓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因为借用母体高校的名号,所以独立学院的名称一般是以“XX大学XX学院”的格式来命名,这也是将独立学院与其他高校相区分的首要方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3年起独立学院招收的新生,毕业证书不再由校本部发放,一律发放独立学院的证书,但学士学位证书还是由校本部发放。而从2008年开始,独立学院录取的新生,统统发放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不再颁发母体大学的学位证书。
这也就意味着,独立学院2012届开始的毕业生,其拿到手的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都是盖独立学院的公章,与母体高校并无关系。
很多独立学院在进行招生宣传的时候一直对其学校属性讳莫如深,加上其名字前面的公立高校名头,这让独立学院犹如走钢丝般徘徊在“半公半民”的身份间,模糊不清。这种含糊的态度来自于独立学院“国有民办”的运作方法,它虽然挂着公立高校的名头,但却是以民办高校的运作方式来收费的。
有很多独立学院打着“公立独立学院”的幌子,但事实上国家从来就没有提过这样一个概念。不管独立学院的构成是全公有还是带私有,只要独立学院没有得到国家资金的支持,并向在校生每年收取高昂的学费,那么它就摆脱不了其民办高校的类别属性。换言之,独立学院究其根本上还是民办高校,有“公立”的名头,但不存在“公办”一说。
这类高校全转设或终止办学
5月中旬教育部印发通知称,到2020年年底,目前各地的独立学院要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转设路径为: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方案》称,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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