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简章出炉,那么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报考流程是怎样的?各位家长及考生需在不同时间段做哪些事儿?一起来看看吧!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时至2021年5月10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至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材料”。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三)确定面试资格
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资格。
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四)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和创新潜质等。
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12-13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考试相关费用60元,并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3.南京医科大学将对完成面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考试院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以及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4.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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