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各位考生可以参考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本文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就为大家整理了南方科技大学2023综合评价招生的分数怎么计算?供参考!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理综(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7分,根据各省(区、市)官方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进行评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省份,成绩等级A、B、C、D对应赋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等级赋分成绩)÷科目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分数)÷(∑各科目满分)×7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科目合格计满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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