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及复硕培养试点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已经公示,自主选拔在线浙江新高考团队收集整理了相关内容供考生和家长们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温馨提示:
想了解浙江新高考政策解析、选科、三位一体、强基计划、志愿填报等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浙考家长帮(微信公众号:zjgkjzb)
①微信搜一搜:浙考家长帮
②扫描二维码,关注浙考家长帮(ID:zjgkjzb)微信公众号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复硕培养试点”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入围考生1899人。各专业具体入围人数如下: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章程》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复硕培养试点”综合素质测试,按照“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的原则,最终确定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复硕培养试点” 专业 |
招生计划 |
入围考生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思想政治教育 |
30 |
144 |
66.33 |
小学教育 |
50 |
236 |
61.00 |
学前教育 |
90 |
314 |
60.67 |
特殊教育 |
30 |
116 |
62.00 |
汉语言文学 |
40 |
202(最后5名同分入围) |
73.00 |
英语 |
32 |
144 |
60.67 |
化学 |
35 |
172 |
63.00 |
生物科学 |
35 |
170 |
65.67 |
化学(化学+生物科学本硕衔接试验班) |
40 |
200 |
76.50 |
地理科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 |
40 |
201(最后3名同分入围) |
69.00 |
总计 |
422 |
1899 |
|
具体入围名单详见附件。考生可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复硕培养试点”报名系统(http://zsb.zjnu.edu.cn/apply/main.jsp),在系统的左边“报考查询”下的“测试结果查询”栏目中进行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填报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或位次号)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其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复硕培养试点”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我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2023年4月19日17:00止。对本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9-82282245;邮箱:zsb@zjnu.cn。纪检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及时了解浙江考试动态、考试安排,领取最新试题答案、赋分表等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2023浙江高考交流群”。
如无法加群,可添加明毅老师(微信号:15321584657)备注:所属市-高考年份-领试题。
敲重点:如果您有最新2024年高三试题,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投稿呦,可领取升学资料一份~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师范大学官网,由自主选拔在线浙江新高考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