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线及入围名单已公示,自主选拔在线浙江新高考团队整理了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及入围名单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和家长们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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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线及入围名单公示
立即下载: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于4月15日完成“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本公示至5月3日17:0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0574-88052239,邮箱:cjzsb@nbufe.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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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本人成绩请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4.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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