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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中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学校都要完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终评。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有什么作用?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第11条要求: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水平、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学业水平主要是看平时的模块成绩和学考成绩,其他四项高三上完成评价。并录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https://pjglpt.zjedu.gov.cn),最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成为一份高考档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项目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五个方面:学业水平、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具体项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案例(具体每一个学生相关的内容都可能不同)如下:
学业水平:主要记录学生各学科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包括:必修课程学习内容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好成绩是10A),选修课程内容和,以及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