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3-25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全国各地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今年研考入场新增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生须关注考点公告,服从安排,有序入场,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有序排队,主动配合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
以下是北京、福建省、河北省、河南省2024研考考生须知(含部分考点分布),快来看看吧!
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一、做好考前准备。考生可于12月13日至25日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点公告,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二、主动配合安检。今年研考入场新增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生须关注考点公告,服从安排,有序入场,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进入考点后,考生须将物品存放在考点指定区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通过安全检查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遵守考试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
四、诚信应考。考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五、咨询与举报。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举报,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北京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10-82837135(举报电话将于考前一周开通,仅受理违法违规举报),邮箱:yzb@bjeea.cn。考生咨询可联系各考点,联系方式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市报考点联系方式》。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要求、考点位置、赴考路线(尤其是交通管制路段)及周边环境,留足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而影响考试。
2.全国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在2024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考试科目计算器的使用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规定。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核查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含电子、机械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上述违禁物品外,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点入口将设置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门口将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查,为方便考生入点入场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具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首饰)。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内逗留、谈论。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桌子的左上角以便核验。
7.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等。
8.《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9.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并遵照执行。
二、诚信考试提醒
1.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考后将实行监控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诚信应考,服从考点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
2.考生若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将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上述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13日
河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涉考违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有序排队,主动配合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4.除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计时设备、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请注意: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背包等非考试用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
参加化学(农)科目考试(科目代码为 315)的考生需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每科开考前 30 分钟(第一科开考前 40 分钟),考生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6.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
7.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首先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
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如招生单位提供条形码,请将条形码粘贴在自命题答题纸左上角条形码框内,并注意条形码顺序。
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漏贴条形码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答卷,责任由考生自负。
8.考生应试时填涂信息点部分使用 2B 铅笔,其他部分使用 0.5mm 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9.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全国统考科目答卷由监考员整理回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册、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然后考生用本人签名的密封签密封试题袋。经监考员收齐本考场答卷,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2.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与科目名称相对应的答题卡上,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案应书写在考点提供的自命题答题纸上。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以下 25 科为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数学(农)(314)、化学(农)(315)、教育综合(33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其他名称及代码的考试科目为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13.我省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考场视频录像回放进行认定,请考生诚信应考。
14.我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15.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及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各报考点发布的信息,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特别是在考试前两天应多次登录查看,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①考试期间,各考点均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系统、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5G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等防作弊设备,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配合检查。
②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计时用表和智能手环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③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
④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
河南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关于时间
(一)考试时间
(二)入场时间
上午 8:00(首场 7:50)
下午:13:30
每科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区逗留或交谈。
二、关于信息发布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获取考试通知信息以官方为准,避免上当受骗。相关信息发布渠道如下:
(一)郑州经贸学院通过教务处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校内教务处发给各辅导员的相关通知。
(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涉考通知。
(三)主考院校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涉考通知。
三、关于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身份证丢失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代替。
四、关于考生自带文具
(一)考生自带文具要求: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橡皮、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
(二)第一场考试结束考生文具须留到考场,直至全部结束方可带走。希望考生第一场考试备足文具。
(三)自命题科目按招生单位说明携带文具。
五、关于安检
(一)本次考试郑州经贸学院考点按照上级要求,在考区(6 号教学楼和 8 号教学楼门前)设置金属安检门,进行入场安检;安检采取 1+1模式(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考生须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只允许携带证件及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区。
(二)自命题科目,按招生单位说明携带文具,接受安检时须向检查人员出示准考证并说明情况。
(三)为提高考生入场效率,特别提醒:考生赴考时若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会引发智能安检门报警,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的的物品(如各类电子产品、钥匙、金属首饰、磁卡、硬币、打火机、带金属物的衣物或包等)。
(四)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无故不接受安检的按违纪处理。
六、关于三个严禁
(一)严禁将自命题试卷及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会构成违纪,成绩无效。
(二)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区,即手机不得进入 6 号楼和 8 号楼大门。
(三)严禁考试未结束将文具带走。
郑州经贸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