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委托浙江农林大学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林技人员、粮油储检人员三个定向招生项目,分别面向全省各地市、县市招收学生,2023年招生共涉及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等9个专业,毕业后直接回到当地相应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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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
实施院校:浙江农林大学
涉及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
培养目标:能在粮油、农产品及其他相关企业从事粮油储藏管理、害虫控制、品质检测与控制、设备及工艺等工作,并具有进一步深造或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招生方式:实行招生与浙江省粮食物资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企业编制)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考生按户籍报考。省、市、县(市、区)三级粮食物资系统分别按所列计划在全省、市、县(市、区)相应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招聘),并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录取。
招生对象: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专业体检标准,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在粮食物资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
招生计划:由各地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后提出,经省粮食物资局汇总后统筹确定。
招生(招聘)程序:省粮食物资局在高考成绩发布前,按照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所有超一段线30分以上(含)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所报考高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级粮食物资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用人单位与考生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则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成绩顺延提供考生名单。
在普通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级粮食物资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录取,最终确认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
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就业与待遇: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按定向培养协议到相应的各级粮食物资系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须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培养生正式入职后,在校期间学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定向培养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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