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北外报名条件之一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10%以内。
2、学科特长突出。在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
综合评价招考流程如下:
1、招生简章发布
各高校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不一致,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9月报名,浙江省属三位一体院校2月底发布,北外、国科大3月底发布,但其他院校大多集中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发布。
2、考生网上报名
通常情况下,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后开始在院校官网(如昆杜、上纽、港中深、上科大、南科大等)或者阳光高考网(如南邮、南信等)报名。
3、高校初审
报名截止后,高校开始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大多在5月中下旬,确定初审通过的名单。
4、公示初审结果、确认校测资格
5月底,高校公布初审入围名单。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考试确认,考生将失去校测资格。
5、高校组织校测
综合评价测试通过初审的考试参加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一般在高考后6月中旬左右。
6、测试结果和入选名单公示
校测结束后,在高校官网公布测试结果和入选名单,考生也可以登录阳光高考网查看入选名单公示。
7、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A类不需要填志愿,综合评价B类志愿填报一般在特殊批次填报,具体时间以各省考试院安排为准。
8、最终录取
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