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招生录取日程及当前各省市招办统一部署,各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最终录取名单预计将于7月上旬陆续公示。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目标院校本科招生网及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告,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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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综合评价录取名单何时公布?
(一)最终录取名单公布:7月上旬
最终录取名单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后产生的最终结果。
上海市:2026年7月9日,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同日开通录取结果查询。
浙江省(浙江大学“三位一体”):2026年7月8日录取,录取结果在7月8日后公布。
江苏省(A类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
综合各地安排,2026年综合评价最终录取名单的集中公布时间为7月上旬(约7月5日至7月15日之间),具体日期因省份和高校而异。
二、考生必须注意的关键事项
第一,密切关注官方渠道。 所有名单公示均以高校本科招生网和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为准。考生应定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查询审核结果和成绩。
第二,重视公示期的异议处理。 各高校公示名单均设有明确的公示期(通常为5至10天),公示期间考生可对名单提出异议。错过公示期,将无法申诉。
第三,区分“入围”与“录取”。 入围名单是按招生计划一定倍数(如山东师范大学按招生计划的6倍确定入围名单)确定的资格名单,并非最终录取。最终录取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结合高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按综合分排序确定。
第四,关注志愿填报与确认截止时间。 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级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第五,2027年考生注意:本文所有时间节点均基于2026年已发布政策,2027年具体安排以当年各高校招生简章和省级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