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又有个性特长的优秀人才,根据市局有关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在文学、语言、创新、艺体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质和培养前途的特长学生。
1、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如皋市内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且与特长招生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等级必须为A;
2.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名条件
1.汉语言文学类
初中阶段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江苏省中学生现场作文大赛或“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其他语文类竞赛不予认可。
2.英语类
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领航杯”)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其他英语类竞赛不予认可。
3.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
(1)具有学科特长或较强发展潜能,初中阶段在教育部确定的中小学相应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①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数学会)
②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物理学会)
③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化学会)
(2)具有科技特长和创新潜质,初中阶段在大型模拟考试中,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突出。
4.科技创新类
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或CCF-J/S第二轮认证中获入门省二等(含)以上或提高省三等(含)以上奖项(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
5.音乐类(声乐、舞蹈、器乐)
(1)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三独比赛,个人获如皋市级一等奖以上;参与集体项目获如皋市级一等奖以上,且个人为领唱、领奏或领舞(提供证书或录像证明)。
(2)参加音乐等级考试取得九级良好以上水平(中央音乐学院为九级合格)。重点参照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等知名单位的考级。
注:参加大提琴、低音提琴、阮、柳琴、笙、唢呐等级考试取得四级以上水平,报名时需提供等级考试相应的合格证书。
6.美术类(书法、绘画)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限时书法、绘画比赛获南通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2)参加书法(含软笔、硬笔)、绘画(限素描、色彩)等级考试获得十级证书(重点参照文化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级)。
7.体育类(田径、足球)
(1)初中阶段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级别证书;或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田径比赛获得单项省级比赛前八名(团体、全能前六名)或单项南通市级比赛前六名(团体、全能前三名)或单项如皋市级比赛第一名。
(2)初中阶段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级别证书;或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足球比赛获得省级前八名或南通市级前四名或如皋市级前三名或个人获得优秀运动员。
3、报名方法
报名流程
学生自主申报,所报项目不得兼报(包括同一项目中的子项目)。
考生关注江苏省如皋中学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江苏省如皋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登记表》,以《江苏省如皋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登记表》为封面装订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5﹕00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如皋中学礼贤楼教务室报名(报名时带相关原件复核,原件不装订)
咨询电话:13951429392。
具体材料
1.《江苏省如皋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登记表》(需由学籍所在学校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比赛成绩册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只报送相关达标项目的材料,无关的或不达标的不报送);
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学籍所在学校盖章);
5.报名表内须填写初中初三一模考试的成绩和学校排名(此栏目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生当年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
资格审核
由如皋中学对照报名条件,并结合考生特长(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和初中阶段文化成绩(原则上应处于年级前20%,体育类的适当放宽)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确定不多于录取数3倍的考生参加特长生素质测试。
4、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7﹕00—7﹕30报到。
2.报到地点:如皋中学躬行楼一楼教室(从学校北大门进)。
5、录取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满为止”的原则,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普通高中提前小批填报我校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特长生录取资格,特长生录取在普通高中提前小批次录取。
2.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专业测试合格线,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及所获加分,在学校校园网或者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如皋市教育局基教科、招生办。
3.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含特长加分):
(1)汉语言文学类、英语类、理科类: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0.2倍划定最低控制线。
(2)科技创新类、音乐类、美术类: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0.3倍划定最低控制线。
(3)体育类:获得如皋市级比赛第一名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0.5倍划定最低控制线;获得南通市级比赛前六名(团体、全能前三)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0.7倍划定最低控制线;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
4.录取按中考文化成绩与专业考核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处理办法:若在合计总分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排序确定,若仍出现同分情况则按如皋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同分跟进的办法予以处理。
5.体育类特长生中,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前六名,或全国锦标赛获前三名,或省运动会获前三名,或省锦标赛获冠军的运动员,达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划定的控制线直接优先录取,剩余计划用于体育类特长生录取。
6.特长生录取产生的计划空额,转为我校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