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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4 11:12|编辑: 明毅老师|阅读: 41

摘要

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含招生计划、考试方式与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时间等信息,还介绍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复试调剂录取、学费奖助学金、学制等内容,部分学院/专业有报考要求。

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近日已经公布,在津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网报公告为准。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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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26年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5265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2408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2857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1200名(学术型非全日制研究生约为55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约为1145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天津大学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考试招生人数是天津大学参照2025年考试招生人数制定的,2026年实际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天津大学2026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6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26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教育硕士Ed.M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天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天津大学预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可查询天津大学网站:https://yzb.tju.edu.cn/xwzx/zxxx/202509/t20250904_324366.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天津大学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和智能医学工程(0831Z2)三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022-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022-83612123(医学院)。

(六)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2026年继续在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天津大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天津大学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生成9位报名号并缴费成功后,表示网报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要求:

①在津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②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④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含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等自命题使用单位),参加911、912、913科目考试的考生,报考点请选择天津大学。

  1.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天津大学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通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准考证打印

考前经天津大学确认准考资格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四、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天津大学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天津大学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天津大学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26年3月-4月,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科目见2026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天津大学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除同等学力报考以外)不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天津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天津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统一组织的体检。天津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天津大学且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天津大学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申请调剂到外校。

3.录取:天津大学将在本单位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天津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天津大学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类别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25100

金融

2800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3000

035102

法律(法学)

13000

045101

教育管理

10000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10000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10000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10000

045400

应用心理

18000

055100

翻译

1500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18000

085100

建筑

18000

085300

城乡规划

10000

086200

风景园林

10000

105100

临床医学

10000

125100

工商管理

44000

135700

设计

20000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学年。

天津大学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的奖励资助体系。

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优秀学生奖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特等奖最高可达每生每年12000元(具体以当年发布的评审方案为准)。

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专项助学金等。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6000元/年以及导师助研两部分组成,助学金覆盖面可达100%。

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6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类别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35101

法律(非法学)

20000

035102

法律(法学)

20000

055100

翻译

2000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0000

085100

建筑

25000

085300

城乡规划

25000

085400

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7500

085500

机械

18000

085800

能源动力(含电气工程)

18000

086200

风景园林

20000

105500

药学

15000

125100

工商管理

91200

工商管理(高级工商管理方向)

159000

125200

公共管理

40000

125300

会计

64000

125601

工程管理

79200

125602

项目管理

79200

135700

设计

30000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20000

120200

工商管理学

20000

0831Z2

智能医学工程

20000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25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天津大学将做相应调整。

八、学制

1.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建筑学院

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专业学位)(0851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085300)、039902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2.5年

其他专业

3年

管理与经济学部

工商管理MBA(1251)(01、03研究方向)、公共管理MPA(1252)、会计MPAcc(1253)

2年

金融(专业学位)(0251)、工商管理MBA(1251)(02研究方向)、工程管理MEM(1256)

2.5年

其他专业

3年

外国语学院

翻译(专业学位)(055100)

2年

其他专业

3年

人文艺术学院

所有专业

2年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城乡规划学(083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085300)

2.5年

其他专业

3年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为了更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九、其他事项

1.天津大学2026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0251

金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45101

教育管理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0454

应用心理

0551

翻译

0552

新闻与传播

0851

建筑

0853

城乡规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801电气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2

风景园林

1051

临床医学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MBA)

1357

设计

 

 

 

 

 

2.天津大学2026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551

翻译

0552

新闻与传播

0851

建筑

0853

城乡规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801电气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2

风景园林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MBA)

1252

公共管理(MPA)

1253

会计(MPAcc)

1256

工程管理(MEM)

1357

设计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为全日制的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符合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在天津大学研招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天津大学无破格复试和录取。

7.天津大学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http://yzb.tju.edu.cn)上查询。天津大学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试卷。

8.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和人工智能学院部分团队2026年拟申请海南招生专项指标,该专项录取考生培养过程需在海南完成,校内不提供住宿。

  1. 已被天津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部分学院/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机械工程学院085500机械(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04智能装备与医疗机器人和05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两个研究方向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第一年统一在天津大学校本部(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后两年分别入驻各自的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具体说明及导师信息请见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官网—学院公告(网址:http://me.tju.edu.cn/index.jsp)。

报考080100力学专业的考生请注意:在复试阶段,将按照力学高超声速边界层流动稳定性和转捩方向、力学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上述两个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报考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的考生请选择“081400土木工程”。

3.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含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等自命题使用单位)的考生请注意: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备注

911

艺术设计

3小时(第二天下午)

 

自备绘图图纸、工具

912

城乡规划设计

913

建筑设计

参加911、912、913科目考试的考生,报考点请选择天津大学。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4.管理与经济学部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包括工商管理(MBA)方向和高级工商管理(EMBA)方向,其中01为工商管理全日制(全英文教学),02为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为高级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参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5.报考理学院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该专业为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联合培养专项。该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第一年统一在天津大学校本部(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后两年入驻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等。

6.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100700药学专业、10550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采用全英文教学。

7.报考医学院100200临床医学专业、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请注意:

①请查询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关注临床医学专业介绍与报名条件;

②在复试阶段将进行二级方向/专业领域志愿征集,并按照方向组织复试录取工作。100200临床医学专业可选二级学科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选专业领域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儿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急诊医学。

③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学生住宿由所选的规培基地安排,校内不提供住宿。若基地因条件所限无法安排宿舍,则需要学生自行解决住宿。

8.天津大学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工程管理和单独考试专业除外)均安排在236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培养,其培养方案(含学费、学制)参照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对应学院执行。具体专业以《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本简章由天津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056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022-27406405(硕士)、022-27409520(博士)

邮政编码:300072

官方网址:http://yzb.tju.edu.cn

通讯邮箱:yzb@tju.edu.cn

投诉及意见反馈:022-27406405

附:研究生招生各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一览

各学院招生管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所在校区

学院名称

教务老师

办公电话

北洋

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2-27403434

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27400842

化工学院

石老师、郭老师

022-2789236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2-85356700

理学院

高老师

022-27404118

教育学院

兰老师

022-2740180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2-278926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老师

022-27405348

数学学院

马老师

022-2740603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

网络安全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王老师、李老师

022-27407657

外国语学院

曲老师

022-27403691

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王老师、李老师

022-61119559

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

王老师

022-85359976

卫津

校区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2-27401298

建筑学院

李老师

022-27402393

管理与经济学部

曹老师(学硕)

022-27890786

鞠老师(金融专硕)

022-27403009

徐老师、王老师(MBA、EMBA)

022-27402355

毕老师(MPA)

022-87402083

侯老师(MPAcc)

022-27404712

吴老师(MEM)

022-2789142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022-87401830

生命科学学院

靳老师

022-27403906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周老师、刘老师

022-87370655

法学院

杨老师

022-87371015

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王老师

022-27405051

微电子学院

张老师

022-27405716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赵老师、王老师

022-27405477

分子+研究院

翟老师

022-87371889

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金老师

022-27893326

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李老师

022-27405272

医学院

张老师

022-83612123

人文艺术学院

周老师

022-85356508

未来技术学院

史老师

022-87370871

卫生应急学院

郭老师

022-27893596-313

国际教育学院

刘老师

022-27400919

天津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国际研究中心

朱老师

13072095828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福州)

彭老师

0591-62602689

温馨提示:

欢迎各位同学!这里是“2026考研保研交流群”,汇聚了众多志同道合的伙伴。无论你是准备冲刺名校还是寻找保研机会,在这里都能找到宝贵资料、经验分享与及时资讯。立即加入我们,开启你的研究生梦想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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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群失败,可在企业微信联系人中添加慕琴老师(企微号:15321584657)好友,备注:省市-考研年份-姓名,邀您进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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