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1、报考条件
符合浙江省当年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报考条件在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一般要求考生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突出。另外,有部分高校对考生学考成绩、综合评价及学科特长等有要求,具体以高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例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7年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要求考生学考成绩中须7门及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及格等级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B等(往届生P等)及以上。
复旦大学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要求考生学考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
2、考试模式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全国高考
3、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
除浙江省属高校外,2017年全国有10所重点高校针对浙江省进行三位一体及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录取方式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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