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发布《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实施细则》,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报名条件、入选资格、赛程安排、奖项等级等完整文件内容,一起来看!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实施细则》重点内容摘要
1、参赛对象
初赛参赛资格:在校高中生。
决赛参赛资格:在当届初赛一等奖获得者选拔。
国家集训队入选资格:从当届决赛一等奖获得者中遴选产生,每位学生只能入选一次。
2、赛程安排
初赛:初赛原则上于每年九月第一周周末在全国各省级赛区同时举行,初赛只进行理论考试。
决赛:决赛原则上于每年十月底至十一月初举行,原则上包括理论考试、实验考试、讲座报告等环节。
国家队选拔和集训:国家队的选拔在当届决赛结束后的两个月左右举行。原则上选拔包括理论考试、实验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检和体能测试等环节和内容。
3、奖项设置
初赛、决赛均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决赛组委会可视情况增设最佳男选手、最佳女选手奖、理论最佳单项奖、实验最佳单项奖以及优秀奖(面向未获决赛一、二、三奖的学生)等奖项。
初赛一、二、三等奖按省级赛区分别评定。省级赛区评奖规则和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由全国竞委会核心小组制定,各省级赛区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省参赛人数20%。决赛一、二、三等奖面向所有参赛学生统一评定,其中一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5%,二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 45%,三等奖不设比例限制但要求决赛成绩达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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